安福生活网

信用社被安装贷款系统(信用社怎么办贷款)

网络整理 贷款资讯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研究#

问题提示:银行工作人员借助职务之便,利用其他人之名,虚构借款用途,伪造、虚构贷款资料,骗取相关贷款,应如何处理?

关键词:虚构 借款合同 骗取贷款

信用社被安装贷款系统(信用社怎么办贷款)

思路:上述情况下,应认定不存在真实的借贷、担保法律关系,案涉借款合同、借据、担保合同等均不具有合法性及真实性。

裁判理由: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已经确认二案所涉借款系陈某2借助职务之便,利用陈某1之名,虚构借款用途,伪造、虚构贷款资料,骗取相关贷款,同时该刑事判决也判决案涉贷款继续向犯罪人追缴,发还水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对于上诉人主张的陈某1在明知涉案贷款是陈某2借名贷款的情况下,还自愿提供其身份证并在借款申请、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上签字捺手印,导致贷款最终发放,其对合同无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即其亦负有返还本案借款本息的责任的上诉理由,虽然本案借款人和担保人都在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上签字捺印,但上诉人作为金融机构负有最终的审核义务,案涉贷款的最终发放是其批准同意放贷,最终导致案涉借款产生并无法追回 。 因此,本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并不存在真实的借贷、担保法律关系,案涉借款合同、借据、担保合同等均不具有合法性及真实性,一审法院经过再审后改判驳回信用联社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 。

案例索引:水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顺场信用社、邓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民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