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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亭区农村信用工程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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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交了近百万,如今遭遇贷款难!她该怎么办?

淄博耿女士两口子在老家潍坊寒亭,买了一套叠层别墅,总价300多万。 在交了5万的定金,8月份又支付了95万多的首付后,耿女士便按照开发商的要求提交了办理贷款所需要的各项材料,可随后置业顾问给出的回复让耿女士傻了眼。

置业顾问回复,因为银行政策调整,耿女士的贷款没能贷下来,需要交40%的首付,再交三四十万,可这个钱,耿女士实在是拿不出来。

寒亭区农村信用工程贷款

耿女士告诉特派员,购房前与置业顾问多次沟通并表示,自己只能承担总房款30%的首付,在得到对方肯定的答复后,她才支付的首付款。可是现在,贷款出了问题,她不应该为此承担额外的支出,关键是她现在也没有能力拿出这笔钱,因此,她也向开发商提出了退房的诉求,那么耿女士的这一要求能得到满足吗?

齐鲁频道法律服务团的胡秀全律师认为,因银行政策性原因导致的这种情况,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建议耿女士和开发商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走仲裁或者诉讼渠道,那银行政策的调整,导致耿女士的贷款未能通过审批,那么如果双方协商或者诉讼解决,违约的责任应该由那一方承担呢?

齐鲁频道法律服务团律师 胡秀全:是由于第三方因素导致的,不需要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也不要乙方承担,就类似于咱们说的和平解约。

既然贷款资质没有问题,那为什么贷款未能通过审批呢?随后,特派员、律师和耿女士一起来到了,潍坊市寒亭区中房爱悦城泓墅的售楼处。

潍坊市中房爱悦城泓墅项目 刘经理:银行的政策每个月都在变动,买房子的时候是六月份,银行支持30%的首付,交完首付就到了九月份,到九月办理的时候,银行对于144(平方)以上这种别墅,要40%的首付。

潍坊市中房爱悦城泓墅项目的刘经理回复,虽然之前的那家银行暂时不支持30%首付的贷款,但是他们售楼处与多家银行都有合作,在完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其他银行再行申请贷款,昨天已经找到合适的银行,通知耿女士前来签字办理了。

面对更换银行进行贷款的方案,耿女士并不认可。她现在的诉求是,退款退房。对于这个诉求,刘经理表示需要向公司进行反馈。

其实,签订了合同,双方都应该遵守契约精神,尽量协商解决问题。如果购房时遇到贷款迟迟下不来,需要更换银行的情况,律师也给出了建议。

齐鲁频道法律服务团律师 胡秀全:这种情况,建议双方达成新的协议,如果说打不成新协议的情况下,可以按照他们合同里面的约定,依法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仲裁,建议大家在按揭贷款买房之前,一定要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或者贷款银行具体确定好,具体贷款政策的问题。

节目播出前,经过协商,耿女士最终同意了开发商再次办理贷款的解决方案。我们也提醒大家,在买房子付首付的时候,一定要提前了解银行最新的贷款政策并且提前查询自己的贷款资质,从而有效地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小溪办事)

逾期一年交房!质量不合格 山东潍坊恒信集团被判支付违约金为83004元

2022年,潍坊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一审判决结果正确。潍坊恒信建设集团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自2019年10月1日起计算至2020年11月24日的违约金为83004.5元。

2019年1月,潍坊市民张先生(化名)与潍坊恒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约定购买恒信集团开发的位于潍坊市奎文区房屋,总房款为2135807元。

该购房者2019年1月8日前支付首付款1235807元,余款900000元申请贷款支付。

合同第九条约定,商品房交付条件为: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已取得房屋测绘报告,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19年9月30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房产,商品房达到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期届满前10日将查验房屋的时间、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材料的通知书面送达给买受人。

合同第十二条约定,逾期交房在120日之内,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0.3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20日的,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出卖人按日万分之0.3支付违约金。

交房时需要验收房屋后再进行办理交接手续,2019年9月30日,潍坊恒信集团通知验房时,统一告诉了防盗门的密码,张先生发现漏水,就没有去恒信集团具体办理交接手续,故至今未交房。

一审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依据合同约定,恒信集团应于2019年9月30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房产。因张先生当庭称,2019年9月30日恒信集团仅系让张先生进行验房,但因存在质量问题,张先生并未办理交房手续,即恒信集团未实际交房。

恒信集团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交书面答辩状,应视为其放弃质证抗辩的权利,并依法承担可能的不利法律后果。

最终,一审判决如下:被告潍坊恒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自2019年10月1日起计算至2020年11月24日的违约金)为83004.5元。

然而,潍坊恒信集团不服,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恒信集团的上诉请求,或发回重审。

潍坊恒信集团辩称:2020年11月12日的商品房交付催告函以及相应的快递物流信息和签收手续。目的是证明2019年9月张先生一直拒绝收房,2020年11月12日恒信集团书面催告交房。

寄送房屋钥匙及门禁卡的快递手续。目的是证明因张先生一直拒绝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恒信集团于2021年7月7日将房屋钥匙及门禁卡通过快递交给张先生,其家属签收后又退回。

李*娟的在职证明。目的是证明恒信集团员工李*娟邮寄上述交房手续等,系恒信集团的职务行为。

58同城租房信息截图。目的是证明房屋所在小区同等品质价位的房屋月租金不到2000元,上调逾期交房违约金应以此为参考。

张先生于2020年9月24日签署的承诺书。目的是证明已与张先生达成和解,由施工单位支付解全利1500元后,房屋负一楼阳光房卫生间出现的墙体裂纹自行处理,与施工单位及开发商恒信集团再无任何关系。

张先生称,案涉房屋并未实际交付,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双方一直进行沟通修理,潍坊市住建局介入后,恒信集团于2021年6月2日将卫生间全部拆除预备重建。

张先生认为,即使恒信集团有行政部门验收文件,也仅代表该房屋达到了通知买受人来收房的前提条件,但不能等同于该房屋已符合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或者该房屋不存在任何的瑕疵。

最终,法院判决:一审判决结果正确,应予维持。

无独有偶,日前,恒信温莎公馆业主反映因质量问题导致延期一年未交房。

1、本人在寒亭区恒信温莎公馆买的房子,应于2021年4月交房。办理交房时因存在以下质量问题延期交房,物业方承诺尽快整改后交房。

(1)入户门松散无法关严。

(2)厨房瓷砖破损。

(3)窗户掉落未安装好。

(4)新风系统噪音大。

2、一直到2022年4月未接到物业任何通知,是我们主动催找物业才得知一年的时间只整改了(1)(2)项,至今仍未达到交房标准。

对此,6月9日潍坊市寒亭区回复:住建部门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协调建设单位进行处理。建设单位马上安排对窗户问题进行了处理,5月24日已处理完毕(见照片)。新风噪音问题,建设单位与业主约定于近期到现场进行调整处理,群众表示认可。

下一步,住建部门将密切关注维修处理情况,监督建设单位将问题处理到位。

来源:慧聚凤城众能量公众号

昨天微头条发了网友2020年在潍坊卖房被中介“”扣房”了,今天发一下被坑的过程,大家引以为戒。

一、2020年9月,坐标寒亭!我通过某中介出售房产一套!挂牌价48.8万到50万毛坯房! 二、某中介带着“买家”来了,“买家”说,朋友圈才买42.8万呀……我急于脱手,买家又哭穷,于是签订了合同。买家付了全款却不着急过户。 三、买家要装修,我同意了!十天后,发现房子被56万挂牌出售

四、我去找中介和买家,房子为什么高价转卖了,买家说自己没有卖!我发现,合同里房子信息全部填写错误,要么解除合同,要么赔偿我三万块。买家选择了赔偿。在这之前中介按照公司流程,让我办理了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向买家借款42万把房子做抵押,又让我去公证授权委托手续给买家,我感谢公证处的拒绝!

五、又半个月后

,我竟然发现买家是中介的员工,这就证实了别人说的“你被中介扣房了”,他们低买高卖“赚差价”我又去找中介,中介公司一口咬定就是个人行为……我要求中介必须给我道歉,为故意发朋友圈,恶意压价,冒充买家欺诈我的行为!再要求退还中介费4200,精神赔偿5800,共计1万!他们不同意!

六、算了,折腾了快两月了,准备放弃,等待给假买家过户。没想到假买家给我发来了律师函,告我违约,不过户给他!真是无赖!因为这是第一次提到过户!好在我及时回复了同意过户!冒充买家的中介却又不过户了!

七、又十天,假买家找我说在三个月内把房子高于53万给我卖了,让我把全部房款和4.6万装修费退他,再给他2.4万,我算了下没什么损失,也没计较装修费的真假,只想尽快完结此事,便同意了。当我退给他房款和装修费后,他又变卦,约定的三个月卖出房子改成一年,还让我给他写欠条,我没同意!

八、结果也不跟我解除合同,房卡钥匙水电卡都不给我,我没办法报警了,他却跑了……警察让我换了门锁!我又花了近千换了门锁!

九、在2.4万协商无果前一天,假买家带我和真买家签了合同,通过其他中介公司,中介费是我支付的。原来假买家很早就伪造我的签字,和真正的买家签了合同,因为贷款进行不下去,才和我解除合同的,同样因为贷款,他接到电话说审批没通过,要把约定的三个月要改成一年。

十、在得知银行审批为通过后,新的中介公司重新开始办理贷款!半个月后审批通过!假买家知道后又开始骚扰中介公司,骚扰买家,告诉他们房子还有纠纷,还告诉我要去法院告我……这三十年读过的书,都比不上这三个月的见识!

#潍坊头条# #本地建设#

潍坊网友徐十三亿的遭遇,中介的坑一个接一个。

【女子多次差点受骗,竟“学以致用”骗他人……】“警察同志,我被人骗了!”近日,一名中年男子神色匆匆地来兰溪市马涧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被“某检察院的工作人员”骗了2万余元,并向民警提供了转账记录和诈骗人员联系方式。民警通过联系电话添加了该诈骗人员的微信,没曾想,对方竟是民警曾经的反诈宣传对象!

原来,该诈骗人员余某之前因多次在网上浏览各类贷款、找工作网站,被诈骗人员盯上。骗子告诉余某可以兼职刷单,在家动动手指就可以赚取高额佣金,余某便加了对方为好友。

“兼职刷单不可信,你千万别上当!”差点上当受骗的余某被马涧派出所民警及时劝阻止损。期间,民警还加了余某微信好友,向其推送防诈骗知识。然而,在后续的日子里,余某又接连遇到了投资理财、网贷诈骗,民警担心余某经受不住诱惑上当受骗,曾多次对余某开展微信视频及上门反诈劝阻工作,并对其详细阐述了电信网络诈骗的各种类型、手段、特点及套路,并让其下载了国家反诈中心app,希望余某全方位了解电信网络诈骗,从而提高警惕,不轻信。

2天后,民警成功将嫌疑人余某抓获。在派出所,余某对自己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进行电信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在接受了民警的反诈骗宣传后,余某竟动起歪脑筋,觉得骗子来钱快、收入高,于是起了效仿骗子诈骗的心思,一直四处留意有没有机会用同样的方式来骗钱。

“没想到会是她。”看着自己手机里的好友余某,民警陈利东心里很不是滋味。这一次,陈利东再度点开与余某的微信聊天界面,却不是为了劝阻她不要被骗。

“我现在十分后悔,骗人‘暴富’不过是黄粱一梦,脚踏实地才是正道。”再次面对曾经劝阻过她的民警,余某流下了懊悔的泪水。

来源:寒亭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