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们报道了迟先生在长春绿地澜溪府购买住房,结果地产以长春市出台的限价政策为由,一直推迟签合同时间。那么地产所说的限价政策到底是怎么回事?地产商在向迟先生销售房屋时,是否已经知道限价会影响合同的签订呢?为此,今天一早,我们的记者来到了长春市房产局了解了相关情况,迟先生也再一次来到了绿地澜溪府进行协商。
购房人 迟先生:

2020年11月24日,在绿地澜溪府买的房子,当时她让我们签了一个认购协议,交定金。交完定金以后,她就让我们交全款,不交全款不给出合同。
购房人 迟先生:
实在等不下去了,我去房地局询问了,是国家10月份出宏观调控政策,房价一万二以上不让签约。当时我们买的时候是一万四千五,我问了他们,他们也不知道(限价)。
记者:
11月24日,那个时候你们知不知道这个限价政策?
长春市绿地澜溪府售楼处 销售人员:
我们不知道,当时只是限制一天能打出一本或者两本合同。
长春市绿地澜溪府售楼处 销售人员:
现在退房的请求不符合公司规定,当时签的是按自己所写的东西,所写的东西交上去,公司不同意。
在采访中,地产商表示在向迟先生销售房屋的时候,并不知道限价政策。为了进一步核实地产的说法,记者来到了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房地局 *** 办工作人员表示,限价政策已经进行近三年,去年10月以后房价限价每平方米一万二,对于超出限价的房屋也有一定比例可以签约,但比例很小。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办 工作人员:
这个比例就能满足大伙既能买上房子,又在国家调控政策范围内。把高房价签合同这个事时间拉长了,拉长了以后整个综合价不就下来了吗?
记者:
就是卖这套房子之前,到底是知不知道这个政策?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办 工作人员:
政策知道啊,都知道啊。
记者:
因为他房价肯定是超过。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办 工作人员:
那都一万四了,地产不可能不知道。
购房人 迟先生:
国家政策限价一万二以上,但是她仍然让我来交款签合同,房款因为她要得比较急,把所有的定期都提前支取出来了,凑齐这笔款,无奈还借了一些钱,不仅损失了前期大额存款的利息,而且整个经济受到了限制。
为了解决问题,今天,迟先生再一次来到了绿地澜溪府。
记者:
卖房子之前,为什么不告诉消费者限价的事?
长春市绿地澜溪府 市场经理:
之前都没有影响啊,超过一万五的,一周可以打一本。
记者:
可以出一本,为什么还是影响出合同?
长春市绿地澜溪府 市场经理:
那咱们这样吧,既然已经签了相应的协议,咱们就按照协议上办吧。
迟先生妻子:
咋执行?给我个答复。
长春市绿地澜溪府 市场经理:
您正常签订购房合同啊,咱们这个事不就完事了吗?
购房人 迟先生:
那你不就是拿我房款,逼着我签合同吗?
长春市绿地澜溪府 市场经理:
早都已经可以签购房合同了,您为什么不签呢?
迟先生妻子:
从头到尾,跟你们沟通这么长时间,你们没有一句是真实的,什么原因签不上合同,你们没告诉我真实原因。
采访中,地产工作人员对于限价一事是知情的,但是她表示现在已经可以签订合同,如果现在迟先生拒绝,那就得按照认购协议上的条款付违约金。在双方协商中,迟先生对违约条款也提出了质疑。
记者:
后来你们不是签了一个退款退房协议吗?这个是公司出具的?
长春市绿地澜溪府 市场经理:
这是退款的申请,不是我们出具的。
记者:
退房条件他哪个不符合?
长春市绿地澜溪府 市场经理:
我们在通知你们签合同的三天之内,你们没过来签啊。
记者:
所以你觉得这个条款是合理的吗?
长春市绿地澜溪府 市场经理:
公司的固定模板,公司出具的东西,是法务通过的,那肯定是有效的啊。
购房人 迟先生:
她现在就是完全依靠认购协议,一种不公平,地产的责任全部免除掉,加重我们的责任,地产违约可以不算违约,我们违约就扣定金,没办法,就逼着我走诉讼程序。
购房合同违约交不了房 房子合同已签退款要付违约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