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结婚三个月,婚前老公对我还好,一些衣服化妆品我平时都在商场买,也给我去买。
但是,婚后过日子特别细,特别抠门,他给自己买短袖不让超过60元。前几天,路过衣服店,做活动卖几十块打折的衣服,非要拉着我进去给我挑衣服,我特别不高兴。我非常生气完了大吵一架,他就一直哄我,但是真的把我自己气的不行,

结婚前他自己的衣服他妈买,婚后他基本不买,嫌我花钱大手。我是觉得结完婚之后,不管什么时候都要靠自己,在金钱上没有花过他的,都是花我自己的私房钱,我为了自己有点私房钱也比较节省。但是我一直比较在意自己的穿衣,真的不想穿那种几十块钱的衣服。
我们在三线小城市,他工资挣的也不高5000+,我3000+,他家里独生子,爸妈双职工,我们有自己的房子,除去贷款还是能剩余一些钱的,我就是想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过的这么辛苦,这么抠门,有时候他省钱已经到了不能忍受的地步了。
明天我要过生日了,感觉他好像不知道的样子,我一直想着等看他是不是记得,顺便考验下他,但是如果真的没记住,我又得特别生气,气坏了身体是自己的,我在想要不要给他提醒下明天是我的生日,不想吵架,但是提醒了觉得也不好。
求支招。
大家有什么好建议给这位妻子吗?
顺便也想问问大家,如果你老公在生活中特别省钱,也不让你买衣服和化妆品,你会有情绪吗,你又会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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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彬彬姐,如果你正在遭遇情感问题,欢迎【私信】进行一对一沟通,彬彬姐教你如何处理。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实务》
一方婚前贷款购房,离婚诉讼中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证明婚后共同还贷。
问:一方婚前贷款购房,离婚诉讼中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据,依才能证明婚后共同还贷?
答:只要证明还贷的时间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可,无须提供特别的证明。否认为共同还贷的一方须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烟家庭编的解释(一)》(本文以下简称《婚烟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因此。如何证明婚后共同还贷,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
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证明问题,一般需要提供银行还贷的记录单以证明还贷的时间,还要提供结婚证以证明婚姻关系存续的期间。这需要从两个方面掌握。一是从偿还银行贷款的时间看,还贷的时间只要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即可认定是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货,而不必刻意区分还的资金源于夫妻中哪一方的收人。《民法典》第一零六十二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共同财产制是夫妻财产的法定财产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有约定外,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如果没有反证推翻,一方无须提供特别的证据来证明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贷款。实践中有些错误认识,即认为夫妻一方还贷时应当保留银行的转账记录。其实这并无实质意义,无论是以一方的名字偿还的贷款,只要还贷时间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均属于共同还贷。因为夫妻双方的分工协作不同,即使女方为全职主妇,但在子女教育、老人赡养、家务的操持上付出了更多时间与精力,如果恪守以谁的名义偿还的贷款,以银行转账记为证明依据的话,无疑对于女方是不公平的。二是看夫妻之间否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或者对涉案房屋的还贷问题有特别的约定。如果双方当事人认可或者一方当事人能够举证证明夫妻已经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或者对涉案房屋的还贷问题有特别约定,则分割上述不动产时,否定《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的适用。换句话说,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的贷款,即视为夫妻共同还款,无须提供特别的证据加以证明,否认是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一方须承担举证责任。比如,认为贷款是一方父母偿还的,应当提供父母的还款记录。
婚前一方出资支付首付款,按揭贷款购置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
在婚姻结束时,该如何分割呢?
首先,确认几个数值
a=首付款金额
b=按揭贷款金额
c=贷款利息
d=离婚时房产价值(可由双方协商确认,或由专业机构评估定价)
e=夫妻共同还贷本息金额(可在贷款银行中查询记录)
第二,计算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占房价款的比例y
y=e(a+b+c)
第三,计算找补金额z
若房屋归支付首付款一方所有,则z=dy2
若房屋归非支付首付款一方所有,则z=d-dy2
这太可笑了,你的房子如果是全款,那没说的。如果是贷款,婚后还要还贷款。而且这个房子可不是婚后共同财产。跟男方一毛钱关系没有。男方娶你相当于取了个没有收入或者收入很少的女人。当然不乐意了。
#天南地北大拜年# 家中长姐有个相恋3年的男友,有房有车有贷款,男方父母没有稳定工作,男生目前比较勤快,挣钱能力一般,每个月要还五千多贷款,经济条件一般吧,他对我姐还不错,婚后不知道能否保持,今年会商谈结婚的事情,妈妈提出了8.8万彩礼,家在四川某小镇上,男方觉得有点多,姐姐的底线是6万,万能的网友们觉得要不要少点?
我老公婚前首付的房子,婚后他故意用他的公积金还房贷的,现在要离婚了,他说这套房子和我没关系,是不是真的?
当然不是真的,公积金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你老公婚后用公积金还贷款其实就是在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款啊,你依然是可以就婚后共同还货的部分以及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要求平均分割的。#奇妙知识季# #婚姻与家庭# #吕丹婚姻律师#
结婚了,哪怕各买各的也是夫妻共同财产,那怕女人一分钱不挣,男人一个月挣20万也是共同财产,无法做到各买各的。这是也很多男人不愿意女人有婚前贷款的首套房//@红海红2021:为什么不可以?//@亮晶晶的开心:都结婚了,各买各的?你确定//@亮晶晶的开心:把婚前房产变成婚后的,可以怎么做,这个房子是父母买的,卖了以后还给父母,然后他们手里有多少钱,再买,不够问父母借,不离婚,不用还,离婚了先还欠父母的钱。如果女方不同意,就问女方目的了
巷口神兽看趋势可怕,上海出现了一个新词--”洗房“
02:04生活小贴士!
结婚前一定要先检查一下对象有没有污点,保护自己这些很重要!
1、中国判决文书网,可以查他有没有不正当行为。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可以查是不是老赖,以后能不能贷款。
3、婚检,能查到他的身体状况,婚后能不能生育。
生活小贴士!每天都会分享一些生活上的小常识,愿我们的生活少一些烦恼多一些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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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证时,千万要注意一件事”。北京,王霞夫妇在办证时,约定男方1%,女方99%,离婚时,法院判决按50%平分,理由: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来源:北京市高院)
【@法网人生】
2011年的时候,王霞和张文(化名)登记结婚,第二年,夫妻俩购置了一套93平方米的房子,当时每平方米的价格是13600多元,房子的总价是127万。
新婚燕尔,小夫妻恩恩爱爱,共同打拼,在首付了39万元以后,剩下的88万元贷款也在三年后还清,也就是在当年,两人在开发商处签订声明,这套房子为夫妻按份共有,其中王霞占99%,张文占1%。
2019年,俩人办理了产权登记,不动产权证书中“共有情况”一栏显示“按份共有”,附记页中显示“张文占有份额1%,王霞占有份额99%”。两人还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签署《声明》,进行了同样的约定。
天有不测风云,2020年1月,两个人的婚姻走到了尽头,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张文提出要平分这套房子。在无法达成共识后,2020年4月,王霞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并以房产证书登记为准分割房产。
张文承认,当初买房时,他大概出资3到4万元,从购买到提前还贷,确实是王霞出得多,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他并不清楚1%和99%是什么意思,但是,他坚持应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平均分割这套房子。
这套价值300万元房子的官司自此走上了一波三折的道路,也引起了各级法院和检察机关的重视,法学界也对此认识不一,议论纷纷,一直到今年,案子才终于尘埃落定。
在我国,夫妻财产的基本形态为共同共有制,注意,共有制不是各占50%,而是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平等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另外,民法也承认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双方可以对财产进行份额的约定,以尊重夫妻在其财产关系时的意思自治。
王霞一案中,双方的房产为婚后购买,并在婚后共同偿还贷款,因此,这套房产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就该房屋没有进行约定,应当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一审法院判决,涉案房屋归女方王霞所有,并向男方支付150万元的房屋补偿款。
为什么不按照产权登记证书上的份额进行分割,房产归王霞,另支付1%即3万元给张文呢?法院认为,办理房产登记时的约定,并不能说明是夫妻双方对于财产的约定,按产权登记的比例分割没有法律依据。
一审判决后,王霞提起上诉。结果,二审法院持同样的看法,认为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进行约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办理产权证书所签《声明》,难以认定双方对涉案房屋存在夫妻财产约定,在双方没有单独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无法认定王霞具有99%的份额,结果,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的判决。
王霞不服,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高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为什么三级法院都认为不应按房产证登记份额来进行房屋分割呢?这是因为,在房产登记时,当事人对于房产份额的声明可能出于多种目的,比如夫妻两地分居,为了一方管理方便,直接登记在一人的名下。
再比如出于债务的原因,通过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或者其中一个只占很少份额,从而达到规避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的目的,诸如此类,林林总总,各种目的各不相同。
因此,法院的观点是,夫妻对于财产进行约定,需要通过法定的书面形式,产权登记的份额比例并不当然能够作为夫妻财产约定的依据。
夫妻双方在婚后购买房屋,如仅登记在一人名下,并不意味着房屋仅属于登记的一方,而是仍属于夫妻双方所有。
王霞仍然对高院的裁定不服,向当地检察机关申诉,经申诉,检察机关作出抗诉的决定,高院将此案发回重审。
检察机关认为,双方办理产权证时的《声明》,实质就是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按份共有的书面约定,法院不能机械地认为缺少一份名为《夫妻财产约定》的书面材料就否认双方关于财产份额的约定。
产权证书是共有权人关于财产约定的载体,房产登记机关是按照所有权人的意思表示进行的产权登记,一经登记即具有共有权份额的法律效力,意味着双方对房产作出了按份共有的约定,并按约定进行了物权登记,具有法律效力。
最终,法院经过重审判决,这套房产归女方王霞所有,王霞按照1%的份额,补偿给张文30000元。
判决虽然最终生效,但是,对于本案的争议仍在进行。有人认为,检察机关是正确的,既然行政机关颁发了产权证书,确认了份额,就是有效的,法院不应推翻。
也有人认为,产权登记时的《声明》等关于份额的约定,可能出于各种原因,并非当事人真实意思,认可此份额甚至可能导致老赖通过这种方式赖账,还是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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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公是18年认识的,在一起三年多了,在结婚之前我自己给我姐贷款了好几个平台欠了二十多万首付加本金的,刚开始每个月她还能给我还,后面没工作了都变成我一个人的压力了,那时候谈恋爱我挺愧疚的,因为我老公还得帮我分担这个贷款,刚开始他就赚个四千多块钱年底有一些年终奖,平时都负责我们的一些房租开销什么的,年终奖发了以后还还手里的花呗什么的,也都帮我还了几万的贷款,我真的是挺感激他的,那时候觉得这辈子也就这个人了,等到去年开始结婚买房子的时候有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婆婆不想把房子加我名,要么就让我们家自己付一半的首付,那时候我们家也承担也不起这么高的首付,那时候我们正在旅游拍婚纱然后吵得也是挺不开心的,最后因为老公的原因还是加了我的名字,并且是婚后买的房子,那时候就开始准备要结婚的时候,说好了给10万彩礼,因为没有那么多钱,先给了五万多,等到房子凑首付的时候,就说钱不够,就差五万了,然后我老公也是觉得我应该把这个钱拿出来,其实我觉得你好好跟我说,我也不是不讲道理,但是你不能理直气壮的去说这个事情啊,毕竟彩礼给了我妈一个月都不到,最后吵了一宿还是把钱给了我婆婆,其实哪个时候我也是挺不开心的,100多万都凑了,难道就差我这5万了吗?后来这些都不了了之了,结了婚以后因为疫情一直没办婚礼。最近我怀孕了我妈过来照顾我,刚来了不到10天。刚来的那天,我婆婆就打电话给我老公说我妈来的事情,然后就说后面可以找一个什么什么样的工作,我妈其实挺不开心的,刚来第一天说这个干嘛的,后面没几天我也跟我妈说了,我说你要是在家呆不住,可以找个兼职干干,省的在家也挺无聊的。然后这个事情就一直没提,毕竟我妈刚来没多久,在上海隔离了将近两个月,来我家还隔离了半个月,我想这让他多溜达两天再去找工作,昨天回家的吃饭的时候,我老公突然没有预兆的就说,你给你妈找找工作吧,最后还来了一句想找就找,不想找在家呆着,这话我听着心里就挺不舒服的。就算是说这个事情也应该我来说不是吗?然后我就进屋跟他说咋能这么说话呢,让人听着心里太不舒服了。我老公就说凭啥不能说,我说了有错吗?就开始吵起来了,然后我妈就赶紧过来了,然后他就吵的更凶了,开始说我们俩之间那些关于钱的事,吵了将近两小时,我一个孕妇坐在那里哭了两个多小时。然后他不一会就来吵吵几句,然后就走了,听我跟我妈说啥了,他又来吵几句,吵了两三个小时,到了晚上的时候我妈说让她他去睡觉吧,过了一会他进屋过来抱抱我象征性的哄哄我,我没好他就走了。就继续去打游戏了,玩到了大半夜,我就一直哭到了大半夜,等他回来以后我俩也没说话。我在那哭,他就睡了,后来我说我肚子疼,他说给我揉揉,我说不用了,怀孕了情绪这么大身体肯定会不舒服,然后说给我倒点水,我说不用了,他又不开心了,搞得我又哭了。然后就去框框敲我妈的门,把我妈大半夜搞了起来,我说你半夜把我妈弄起来干啥,你咋不找你妈,然后他就开始给他妈打电话。难道结婚了以后都是这样了吗?我妈一来,他就觉得自己有主心骨了,就开始各种抱怨了。从昨天开始闹离婚,一直到今天早上,他早早起来说自己上班,不用我送了,然后坐公交就走了。我妈拉了他半天,他跟我说他也累了,说我总是揪着这个事情不放,我觉得如果他不是一直吵,我们也不会吵起来,最后都变成了我的问题了?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
晓生解答:
你觉得你老公是斤斤计较,但是他的付出都是真诚的,不遗余力希望你能好,可是你呢?对人家嘴上是感恩,实际上也没有拿人家当一家人。本身说句话也不是什么大事,你的反应给人的感受就是失望、伤心,当然,他反复去说这些确实也是错误的沟通方式,可是这个问题一定不是仅仅他有或者仅仅你有。你们俩属于半斤八两的互相伤害
我是晓生,一名婚姻情感修复师,有感情困扰,请点我头像,把你的委屈、不甘、困惑跟我说一说,我来分析,告诉你如何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