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募捐”赔偿款,堂而皇之地吃人血馒头。
2022年12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法院认为,刘鑫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判处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及案件受理费,另需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万元。合计近70万元。

1月2日晚,刘鑫通过新浪微博账号“L-N-X-wisteria ”发表文章《刘鑫最后的话》,开通了打赏功能,向网友发起网络募捐。她称“法院既然这样判了,我只能扛。如果有人愿意帮我,我叩谢你们,我会一笔笔记下,大恩大德,希望有机会报答。”
据上游新闻报道,截至3日晚,有722名网友对该文章进行了打赏。
刘鑫3日晚10点左右发布微博,她一共收到打赏2.56万元,并称之为“善款”。
得知此事后,江歌母亲江秋莲1月3日发布微博,表示刘鑫屡次因违规被微博禁言,目前再次注册新账户,并持续在网络发布歪曲事实的文章,还对法院判决的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申请管理员关闭刘鑫账号。
随后,微博对刘鑫账号“永久禁言”。
对此,笔者有2点发问:
一、为何刘鑫敢堂而皇之地募捐、筹款?并称之为“善款”?
二、为何刘鑫也能收获支持她的粉丝?这些人捐款的意图是什么?
反复思考后,我的答案是:
一、黑红也是红
在粉丝文化流行的当下,很多人觉得,只要红了,管他是真红还是黑红,先火一把再说。流量就等于金钱、等于正义。
因此我们看到,有的人会利用流量,展现自己希望大家看到的一面,而网络不是现实,这一面很可能有人为的刻意干预,更有作秀的成分。
黑红的人,期待在网络上反复修改自己的人设,期待利用某一次事件,帮助扭转自己的局面,所谓“翻红”。
我们通读刘鑫的“筹款”文案(下图),可以看到许多刻意为之的痕迹,比如把打赏的款美化为“善款”,以此给捐款者扣一个高尚的帽子;然后承诺一定会归还,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归还,让自己站上一个道德的高点;最后,她重申自己不配得,因此捐款者行为“高尚”,自己一定会公布款项细节和去向,从而再次拉近自己与支持者之间的关系。
很可惜,微博及时关闭了她提取“善款”的功能,她不能公布这些款项的去向,也不能“回馈”打赏者了。
毫无疑问,她的这种行为,得到大多数人的反应是:愤怒。
用流量来消费公共案件、来“可怜化”自己行为、来试图为自己博取同情的做法,令大部分人不齿。
江歌妈妈说过:你们那些行为,在我女儿的生命面前,不值一提。
二、粉“丑”是畸形的审美
更令人愤怒的是,竟然有700余网友给刘鑫“打赏”。这是什么样扭曲的心理?
许多网友甚至说:这简直是黑白不分。
当然,这样的黑白不分,并不只是这一天两天的事情。如果只是一次两次,一个两个,那么也不会让刘鑫在案件发酵的整个过程当中,“自以为是”“嚣张”“谎话连片”“理直气壮”。
她的“红”,不能不归咎于,有人“粉”。
而这一股“粉”她的人,支持的到底是什么?
当法律已经一而再再而三做出公正的判决,我们可以发问:
难道这些人支持的,是忘恩负义,对救自己的人赶尽杀绝?
难道支持的,是知错不敢,面对错误胡言乱语刻意扭曲?
难道支持的,是正义的天平已经远离,仍然不知回头,反复消费亡者来博取同情?
如果存在当代版的人血馒头,我认为也不过如此。当代人为何能够眼睁睁看着,甚至躬身入局参与其中,不禁匪夷所思,细思极恐。
#媒体:刘鑫募捐是挑战法律的严肃性##刘鑫大号小号全被禁言##江歌母亲诉刘鑫纠纷案今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