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份,我从青岛市北某二手车商手里买了一辆特斯拉,虽然是辆二手车,但也难掩我心中喜悦。当时买车的时候,商家告诉我这是辆事故车,说这辆车更换过三个部位的部件,分别是大灯,前保险杠还有一块叶子板。我觉得这些部位的事故我是可以接受的,便交钱签了合同把车开回了家。
买完车以后,我不太放心,就把车开到了4S店做进一步的检查,这一查真是让我惊掉了下巴,售后告诉我们这辆车是全损车。我们又联系到了当时的保险公司,调出了事故记录,发现这辆车的气囊当时全部爆开了,事故非常严重。商家为了将车辆卖给我们,刻意隐瞒了关键信息,光说是事故车,但是却轻描淡写,避重就轻。
我自觉上当,就找商家理论,提出了退车的诉求,但是商家理直气壮地表示当时已经告知是事故车,拒不退车,还说没必要跟我说清楚具体是什么样的事故,让我去了解了解市面上的事故车是什么车。我真的无语了,碰上这种无良商家能怎么办呢?(网友投稿)#青岛头条#

当年的一代神车,我20几岁时的梦想之车,V8,5.7L三把锁。2015年兴冲冲的飞到山东青岛准备花17W提台二手车,当时现场试车时发现有伤筋动骨的旧伤。没能入手。
2019年借车友的该款车跑趟 北海,除了油耗感人,其他都爱不释手。今天咸鱼闲逛,发现2008年产该款车现在标价只有三箱MT的价格,可惜还在千里之外。 想想为了情怀,要一年两检 ,平时也用不上,只能当个景看着,也只好作罢!
这才是真正的,买菜车!
青岛的陈女士从某二手车行看中了一辆轿车,觉得2年的车子才行驶了17000多公里,于是花了56800元买了下来。可是几天后拿去做保养,朋友告诉她车子有问题,陈女士找来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发现,车子公里数竟然有7万多公里还出过事故,此后便去找二手车行协商,可是二手车行却要扣除6000元。
二手车行表示,当初告诉过你是表显里程,不代表真实里程,如果当时承诺了保真实公里数,就会签订合同,但是陈女士质疑为何在买车前不告诉自己,二手车行负责人称,我们也不知道车子真实公里数,几万块钱的车我们也不会去拿电脑读,无奈陈女士将此事反映给了市场监管部门。
#大兵叔叔说法#
56800元买了这部二手车,还不如再花一两万去4S店买一部新车,都花出去5万6了,也不差一两万吧,最终买来了一堆闹心事。
陈女士从这家二手车行买了涉事轿车,双方之间达成了二手车买卖合同关系,但问题是双方之间并没有签署书面的合同,据此二手车行以没有承诺义务为由要求免除责任。
其实不然,二手车行作为相对专业的车辆买卖机构,对于二手车的注意义务是要比消费者高很多的,不能以自己没有检测实际公里数以及未承诺保公里数来免责。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也就是说,既然二手车行表示告诉了陈女士车子的表显里程,不保真实里程,那么就要由二手车行举证证明事先已经告知了陈女士,否则就会按照隐瞒真相的方式处理。
那么一方隐瞒了真相,对方是享有撤销权的,因此陈女士可以要求撤销合同,但是,如果能够证明二手车行消极的不告知属于欺诈的,对此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应当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
二手车行表示如果退车,就以5万的价格收车,而此时陈女士仅仅开了一个周就要损失6000元,其实无论是谁都难以接受的,二手车行对此这样表示,无非就是按照这个车子的二手价格来收车,看似没有问题,但是却忽视了背后的法律问题。
也许陈女士确实因为资金紧张,也许是为了性价比买二手车,其实无论是出于什么目的,只要是买了这样的车子,作为商家,应当要如实告知消费者,不能去赚取昧良心的钱,而故意不告知事故或者其他问题。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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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速拍”上买二手车 大吃一惊 竟是拼装的?
生活帮2006 生活帮2006 昨天
买二手车,大伙知道,经济实惠,不过有个前提,看好了瞅准了再出手,别买到问题车。现在有不少二手车平台,给想买车的朋友提供了渠道和方便。潍坊的王先生说,他从“车速拍”上买了辆二手车,可把自己气得不行,万万没想到,竟然是拼装的。
“车速拍”上买二手车 竟是拼装的?
看着眼前的江铃全顺牌小型普通客车,潍坊市民王先生一脸无奈。他说,这辆车是自己今年10月份从车速拍平台以四万八的价格拍下的,并在与它同属于一个集团的瓜子二手车青岛服务中心提车,但是没想到车到潍坊经过仔细检查后,他发现有问题。
“这是大架子号,这整个都是切割上去的,整个大架子号都是切割上去的,我之前买的时候是有盖板的,你根本看不到。”抱着怀疑的态度,王先生找到瓜子二手车青岛服务中心,对方联系瓜子二手车潍坊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对车进行检测,结果让王先生觉得自己被骗了。
王先生说:“之前车架号码没显示有切割,现在显示有切割,发动机号码之前检测是没有重打,现在是检测有重打,发动机之前检测是国四的 现在检测是国三的,整个车壳子是2009款的,不是2015年(生产的2013款) ”
复检车辆“现真身” 2013款变2009款
王先生说,复检后车速拍平台更新了检测报告和车辆信息。记者看到检测报告中显示车架号切割,发动机号重打无记录,但是王先生提供的之前的检测报告中并没有这两项记录。除此之外,车辆信息中显示的是2009款,但是二手车买卖合同中写的却是2013款。
“(以为)买了个 2015年(生产的)国四发动机的车,实际上这个车是2009款的车壳子和2009款的发动机,而且是个国三的发动机。”王先生表示,后期的检测报告证明,这辆车被人将车架号切割下来,然后又焊接上了新的车架号,发动机号也进行了篡改,属于非法拼装。
这到底是咋回事呢?为了了解情况,记者找到了瓜子二手车潍坊服务中心进行咨询。
瓜子二手车潍坊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李先生说:“让潍坊协助给咱这个车进行复检,也都是咱总部电话联系的,之前的东西我都不清楚的。”
对于车辆复检的具体的情况,工作人员李先生并没有给出过多的答复,不过他表示,王先生可以找青岛服务中心或者总部处理。“你继续联系那个销售就行,如果他说没法处理的话,我们就更没法处理。”
前后检测报告不一致,而且车款也不一样,这让王先生心里也犯嘀咕,这个车咋这么多问题呢?这件事又该怎么处理呢?
买二手车状况多 问题出在哪?
为了核实情况,王先生拨打了瓜子二手车青岛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电话。
“车在车主手里,他要卖,联系我们评估师上门进行验车,验完车,我们评估师就走,然后把车挂在网上。”瓜子二手车青岛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尤先生解释,车速拍作为一个二手车交易平台,只是为车主和买家提供交易和车辆评估服务的,他并不知道这辆车存在这些问题。
尤先生说:“车架号切割我们就按照车架号切割往上写,上面一开始没写是我们评估师没有验出来,我是交付,交付就是交车,然后办过户手续这些东西。现在办不了过户吧 ? 办不了 。”
“卖也不能卖,卖了我也不能坑别人,别人到时候也会找上门来,你说我现在这个车就砸在自己手里了。”对此,王先生提出了退车并赔偿的要求。
工作人员尤先生表示,王先生要想退车,他只能联系车主进行退款,但是现在对方已经失联了。对于这样的说法,王先生并不认可。“这个事我找不到车主,我是从瓜子平台上拍来的,我就找瓜子,我就是相信了他们的检测报告。”
在电话中王先生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王先生希望,瓜子二手车潍坊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能帮忙联系总部处理此事。
根据实际损失 “车速拍”申请先赔付
等待了1个多小时,一名自称车速拍总部售后的工作人员联系了王先生。对方表示,他可以上报公司申请先行赔付。
车速拍总部售后工作人员:“主要违约责任是卖家,我们也是考虑到咱们的实际损失,所以我帮您向公司去争取,去给您退车,承担您这边的一个(损失)费用,相关的一个支付凭证给我,我们核实一下。”(生活帮)
青岛的明先生经营着一家二手车行,经旁边一家修理厂介绍,李某要将自己的旧车子卖掉换新车,因感觉是修理厂的介绍,出于对修理厂的信任,便匆匆检查一下车子发现没有问题,就转给了对方42000元的车款,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明先生追悔莫及。
由于车子停放在修理厂,第二天明先生经过APP检测后发现,这是一辆泡水车,有过理赔记录,随后明先生联系了对方表示退车退款,可是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
而车主一方李某表示,自己购买的就是二手车,一直开着没有问题,在卖出前刚换了新轮胎,最后看好了新能源,打算卖掉换车,而自己这方购买的时间是2017年,车子是2016年泡水,跟自己没有关系。
修理厂负责人表示,双方都是朋友,自己只是从中介绍,并不知情车子是泡水情况。最后经过媒体的协调,车主一方退给明先生4000元钱,双方办了过户手续。
二手车商竟然被坑,这真的是让人大跌眼镜,虽然最终双方协商处理了,但是如果没有协商解决,最终车主需要向明先生退一赔三吗?
本案中,明先生经营着一家二手车行,其作为经营者从个人手上收购了车子,本身作为车行,对于车子的甄别义务就高于一般群体,其次,明先生购买了车子后,再将其转卖谋取差价,这本身并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关系,因此,明先生无权要求车主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
但是,由于双方之间达成了二手车辆买卖合同关系,虽然双方没有签署书面的合同,但是车主将车子交给了明先生,明先生支付了42000元的对价,就表示双方就此达成买卖协议。此时一方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据此是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的。
然而问题就在于双方没有签署书面的合同,到底在售卖时,车子无火烧无泡水等情况,是否作为合同的约定,就导致最终车主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车主一方表示不知情,并且称自己买的时候是2017年,车子泡水是2016年,实际上,在购买的时候,保险是会上浮的,这一点车主不会不清楚上浮的原因,因此其辩解自己不知情的可能性较低。
最终,车主一方退还了明先生4000元钱,实际上这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而明先生作为一家经营二手车业务,在自己没有尽到审核义务,导致没看准车况的,是不是要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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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号周刊#
最近,青岛一位二手车商和一位陕西的自媒体人“对上线”了,起因是一位消费者三年前在这个二手车商那买了一辆宝马740轿车,总共花了40多万。如今发现车辆疑似出过重大事故,怀疑二手车商卖车时故意隐瞒了车况,然后就找到了这个车商,要求对方退一赔三。
二手车商表示无法满足对方提的要求,但可以把这辆车按购买时的价格退掉,如果对方有其他损失,也可以赔,但消费者没有同意。
之后一位陕西的自媒体人在网上曝光了此事,并罗列了各种证据,比如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维修记录等等,试图证明这辆车属于“大事故车”,声讨二手车商故意隐瞒车况的行为。
二手车商对此也作出了回应,就找到了当时车损的照片,并称卖车时已经和对方说过了,这辆车有事故,所以价格才会那么低,但这点事故肯定不能算大事故。
双方就这一点展开了激烈讨论,网友们也纷纷站队,大家众说纷纭。有说对重大事故的定义不是看车辆受损是否严重的。也有说普通的追尾被说成重大事故,怀疑对方目的不纯的。关于这件事,你“站”哪一边呢?(网友投稿)#青岛头条#
山东青岛,女子花26万买的宝马二手车,刚开二个月后,发现空调不制冷,就到4S店去检查,经4S权 威评估后维修费却高达49万,而且都要自费,这让女子接受不了,直言要求二手车行全额退款!
牛女士在某二手车车行,相中了一款26万多的宝马,销售人员告诉她,虽然整车3年10万公里已过,但电池组,可以质保6年10万公里。
这让牛女士很是心动,再加上销售人员是经朋友介绍的,所以很是信任。当即就付了款。
没想到的是,牛女士开回去才两天,就听到车只要一启动,空调、压缩机就有异响。
当即,就打电话问了销售员,销售员的解释是:二手车多少都有点小问题,正常,叫她放心开。牛女士虽然有些不解,但听销售员这么一说,就不去理会了。
过了二个月后,正值七八月炎热的时节,牛女士,就打开了车内的空调,不曾想出来的竟是热风,这把牛女士气的够呛。
随后,就把车开到4S来查明原因,这不查不要紧,一查把牛女士吓的肉都疼。
4S店的工作人员称:空调不凉,是因为压缩机坏了,但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电池组也有问题,所以整套系统换的话得49万元。又因为电池组已过了五年质保期,牛女士得承担所有费用。
牛女士,这一听,根本接受不了,在买 车的时候,销售员曾说电池组在质保期的,凭什么要自费啊!
随后,牛女士带着记者一行了来到了二手车行,车行的负责人说:“牛女士电池组确定是6年或10万公里质保期的,不信可以去汽车之网查或去4S店问。”
经过一番的折腾,到底是谁说的话可信呢?
如果真要修为什么费用会达到如此之高呢?用那钱买辆新车不香吗?带着这些疑问,又来到了4S店。
4S店负责人再次说:牛女士的那辆车确实
是五年的质保期的,因为在生产的时候,划了个杠,就好比国五、国六,那个车是国五,第 二代是五年的,第三、第四都是六年,包括蕞新手册也是六年的。
二手车行是提供不了后台数据的,掌控信息量不足。
还有牛女士的电池组是整体的,不像新款的车都是由各各小模块一个个组成联网大电池组,所以费用就比较高。
经过一番的解说,牛女士萌生了解除合同的想法,因为电池组过了质保期,就不想维修,因此再次来到二手车行。
车行的负责人则说:出 售的车不能退回,原车主只是寄存在这售卖,车行只是收取了少量的服务费,况且,当时也给车进行了车况检测的,包括:有没有泡水、火烧的重大事故,具体质量不会去精细排除。
因此给出的解决方案是:车行认为4S店的维修费过高,可以帮忙推荐其它公司,让维修费少一些。
这决策牛女士心理是十分抗拒的,因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回来,凭什么不让退款?
那从法律来说:车行存在过错吗?
首先,车行在售卖 车辆的时候,没有进行进一步的核实,导致了牛女士买车的信息不对称,结果给出了错误的判断。
在过错的一方,没仔细核实,是侵犯消费知情权。
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 护 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所以,牛女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故障车,有权向车行提出赔偿。
@俞虹多 在购买二手车时,应该带个懂车的人去,不然这亏就吃大了。车行的做法也是让人望而却步,影响后续的生意,会因小失大。#我要上微头条# #山东头条#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
山东青岛,一男子从二手车行买了一辆特斯拉,开了不到一个月,车子没电了于是去充电桩充电,结果却发现电脑显示了故障码,拖回4S店之后被告知车子有泡水痕迹,随后男子找到二手车行,结果车行负责人却不承认。
今年下半年,任先生在城阳一家二手行购买了这辆特斯拉电动车,买车时,任先生还特意找了修理厂查看了车子是否出现过重大事故,在检查后没有发现问题,于是就买下了这辆车。
一次出差时,任先生的车子没电了,于是就找到附近的充电桩准备充电,结果发现车子充不上电,显示有故障码,于是就将车子拖回到最近的4S店,工作人员检测后发现车子电池组有问题,将车子顶起来后发现,车子有泡水痕迹,而不是简单的涉水。
听到4S店这样说,于是任先生又把车子拖回到青岛,找了一家第三方检测机构,经过鉴定发现,车子电池板有很多水渍,而且锈迹很严重,主驾副驾、底盘、转向柱都有不同程度的锈迹,但是什么浸泡了多长时间,鉴定人员表示时间很长了,不是短期造成的。
得到了自己的车子是泡水车的结果,让任先生难以接受,于是便找到了车行负责人王先生讨说法,任先生拿出了购车合同,合同中载明车辆无涉水、无重大事故,否则无条件全额退款,要求车行按照合同来办事。
王先生说,我收车的时候没有水,卖的时候也没有水,状态很好,卖完了接近一个月你找我说泡水了。
任先生称这个车有后台数据,可以把这20多天的视频从官方后台调取出来,以此证明自己没有涉水这个事情。而且目前也查证到这辆车曾经有一个保险出险记录,可是又撤销了,目前也在查证是不是那一次泡水后取消了理赔。
王先生称你向怎么办怎么办,不要再来找我了,你车怎么开的泡的水和我没有关系。而任先生将此事反映给了市场监管部门,而市场监管部门表示,你的合同是与个人签订的,合同上没有体现车行信息,所以没办法介入个人纠纷,建议任先生通过司法途径处理。
任先生买到这辆车才开了20多天就发现了泡水,而到底什么时候泡的水还存在争议,车行拒绝协商,表示是任先生开的这20多天泡水的, 而任先生则表示是车行卖给自己之前就泡过水。
那么问题来了,这辆车到底是什么时间泡的水?
其实由于任先生购买的时间比较短,而且车辆也有监控,其实这就很好的还原了任先生在购买车子之后没有行驶到泡水路面,据此就可以证实不是在自己使用这段时间泡水的。
而车行负责人王先生认为,自己卖车的时候是好好的,是你这20多天的使用导致的泡水。
如果任先生能够举证没有泡水,而车行负责人王先生无法举证的,显然就可以推定是在买车之前车辆有过泡水。
同样,在解决了是什么时间泡水的问题后,接下来就是退车退款还是退一赔三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本法调整对象是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和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即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受本法调整。
但是,在签订合同时,任先生是王先生个人签订的,但是王先生是经营二手车行的,那么即便是以个人名义签订,其实仍然是一种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关系。
因此,如果能够证实,王先生卖车时是以欺诈的方式将这辆特斯拉卖给了任先生,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任先生就享有退一赔三了,而如果不能证实王先生有欺诈故意,对此就是返还车辆返还车款了。
不过买卖二手车水还是很深的,除了要找正规的二手车行之外,必要时要找第三方鉴定机构一起,不然买到问题车,不是闹心这么简单,有可能会发生事故导致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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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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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W!亲娘嘞!
山是山河是河,理财首选酷路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