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拿银行卡去取款的时候,发现银行卡无效。去银行柜台咨询才得知,自己手里的银行卡已经被他人给挂失了。而卡里的9220.6元钱也不见了,可是银行给出的说法让陈某更为生气,还好最终法院给出了这样的判决。
广东佛山,陈某在晚上逛街的时候,准备拿银行卡在ATM机取点钱,却发现自己的卡属于无效。于是第2天在银行柜台进行咨询,才得知自己的银行卡已经被他人给挂失了。
自己的银行卡一直在手里,别人又是怎么把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给挂失的呢?陈某找遍了自己的钱包和家里的各个角落,发现自己的身份证也丢了。

又过了一天,陈某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最后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抓捕归案。但相关的钱款一直没有被追回,于是陈某就和银行进行协商未果,陈某一纸诉状将银行起诉到法院。
陈某认为:
黄某盗取了自己的身份证,在银行处以挂失银行卡的方式盗取了自己卡内存款9220.6元,银行在办理挂失手续时,没有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导致自己银行卡内存款被盗。
自己将钱存入银行,就与银行存在储蓄存款合同关系,银行没有尽到保障自己银行账户存款的安全,属于违约,银行应依法赔偿自己相应的损失。
银行答辩称:
银行在履行储蓄存款合同时不存在违约行为,因为暗设的银行卡所支取及消费的款项9220元是在持卡人持有真实的银行卡及密码相符的情况下支取的。
根据银行卡的章程及约定,银行有义务在卡密相符的情况下为储户提供取款业务,因此银行在履行储蓄存款合同时,不存在违约行为。
陈某所说在银行办理挂失手续时,没有尽到审慎的合同义务,该诉求并没有合法合理的证据证明。银行在办理挂失手续时,以及按照储蓄管理条例的规定要求挂失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储户的姓名,开户地点及卡内的存款信息等内容。
银行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身份证件也进行了相关的核查为真实的身份证,因此银行在为申请人办理银行卡挂失手续时,已经尽到了应尽的义务。
银行仅仅是金融机构,银行没能力对身份证上的相片与申请人的体貌特征进行鉴别。而且陈某并没有明显可供辨别的体貌特征,因此陈某所说银行未尽谨慎注意的义务是没有合理的依据。
经法院审理查明:
陈某在银行开户办卡,案外人黄某持陈某的身份证到银行,要求办理挂失银行卡及对应密码,并进行补办的业务。
银行工作人员在核对身份证真伪,并就该卡的相关信息,包括用途,资金余额等,向黄某进行提问核实后,认为黄某即为陈某本人,为其挂失了上述银行卡、密码并进行了补办。
之后黄某就持该银行卡进行取款消费总计9220.6元。陈某去取款时发现银行卡失效,去银行柜台咨询,得知银行卡已被他人挂失,同时发现自己身份证也丢失。于是陈某到附近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公安机关经侦查后将黄某抓捕归案,黄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认为:
陈某在银行开户办卡后,就与银行存在储蓄存款合同关系,虽然陈某的9220.6元已查明是由黄某盗取,但陈某人有权选择按储蓄合同关系要求银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银行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负有保障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因此银行必须尽到高度的注意义务。
根据《储蓄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银行为储户办理挂失业务时,必须核对挂失人的身份。黄某自称其为陈某,虽持有陈某的身份证,但银行工作人员却未能辨认出黄某,并非陈某本人,导致涉案银行卡对应密码被顺利挂失并补办,最终导致黄某能方便的支取卡内存款,银行对此应承担主要责任。
通过公安机关提交的相关证据,可知陈某对自身的身份证件等没有尽到审慎保管的义务。还有陈某不注意个人信息的保密,导致银行卡的用途,资金余额等信息,为黄某所知悉,加大了银行的审查难度。陈某对于涉案银行卡被顺利挂失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综上,法院确定银行应承担70%的损失,赔偿6454.42元给陈某。
驳回陈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用,陈某负担7元,银行负担18元。
案件来源裁判文书网。
可能有不少网友看到这里觉得有点奇怪,警方已经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而且也知道是他将这些钱给盗走了,那么直接向犯罪嫌疑人追偿不就可以了吗?而直接选择起诉银行,到最后拿到的赔偿只有70%,相对来说损失了30%,那损失的部分还能够向犯罪嫌疑人进行追讨吗?
银行挂失银行卡和密码真的有那么简单吗?只需要提供真实的身份证就可以了吗?难道银行的工作人员都不核对一下身份证的照片和办理人的长相吗?
当然本案也再一次告诫了,各位朋友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也不要随意透露自己银行卡的相关信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对于本案中的这些事情,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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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元合同“打水漂”,老板大发雷霆,建议技术部门严肃处理负责人。很快,一个“临时工”被选定为“替罪羔羊”。这时,小林站了上去,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了自己身上。
前不久,公司商谈了一笔500万元的业务,因为其中一台设备需订制,客户建议先获取样品演示,再签定采购合同。
28岁的技术员小林出任开发团队的负责人。他率领几个同事加班加点,终于在截止日期后完工了调试,并将样品紧急拉到现场。
没料到,在稳定行驶10分钟之后,设备收到叫声的噪音,然后就再也难以开启。
客户代表脸色苍白,上前走了,什么也没说。
明白合同丢了,老板非常高兴,把技术经理大骂了一顿,并建议立即报告故障原因,严肃处理责任人。
技术经理和小林把自己关在办公室三天三夜,终于看到了有问题的模块。
这个模块是新投考的小王研发的,但是他采用的BUG基本上代码是以前技术部集体分析的结果。
技术经理刷新了缄默,他说,“你为什么不让小王承担责任呢?
“但他还在平缓刑期。小林说:“老板一定要撤职他。”
技术经理脸色一沉没,道:“那你要我做什么?”撤职所有兄弟。他原来是个临时工,我会给他另找一份工作。
“你不能这么说,这不公正。小林咬着牙说:“我是组长,这个责任由我来担负。”
人事部经理吃惊地看着小林,说:“你应当考虑一下。
小林大方地挥了鞠躬,笑道:“高兴吧,你不会损害兄弟俩的。”
但让小林惊讶的是,连队时隔几天都没动静。
直至有一天,大王告诉他:你去看,两位领导因为你吵架了。
他急忙赶来人事部,果然听见里听到一阵惨烈的争吵声。
技术部经理拍着桌子对人事部经理说:如果小林被处置了,那我就和所有人一起下台。
人事经理的声音更小了:“要不是因为你什么都不会,我才懒得管你们部门的屎。
小林一听就知道了,他的嚣张气焰又上来了,他小步走了进来,随手把门关之上。
没料到,门又被挡住了,老板高兴地走了进去。
老板看都不看小林一眼,骂技术经理:“你的翅膀软了,是不是?”不敢听我的话。
技术经理的脸一下子白了又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小林见此情形,见状对老板说:“抱歉,都是我的错,请解雇我。”
老板冷冷地看着小林,说:“如果你导致这么小的损失,撤职他就完了。”
说完话之后,老板狠狠地看了小林一眼,上前摔门走了出来。
房间里面的三个人面面相觑了很长,人事部经理对小林说:“你应当立即下台。炒了你可不错。”
他让小林回来收拾一之下,他等会再去受理辞职手续。
小林走之后,人事经理拍了拍技术经理的肩膀:“你现在真的很会装,你比我还糟。”
“如果你想保障小林,就不会让他从一起就专责。人事部经理的语气十分冷漠:“你故意拖延时间,就是为了触怒老板,尽快撤职小林,这样事情就可克服了。
技术经理吃了一惊,说:“你要这么想,我也没办法。”
这时,老板的秘书致电给人力资源部经理,让他们一起去老板的办公室。
老板又把技术经理骂了一顿,说:“这两年你的技术并没提升,思想也增长了不少。从明天起,去后勤部接老耿的班。薪水对你来说还不俗。
“你去办手续,把小林拔擢为技术经理。老板又对人事经理说:“小伙子不俗。。如果出了什么事,领导就把锅扔了,他怎么领导团队?。你想让我下来领兵吗。”
老实说,小林的“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并不是因为他善良正直,而是因为他碰到了一位保守的老板。下列是一些灵感和想法:
1. “集体的错误,个人的责备”,这种现象在职场之中非常广泛。有些公司的高中级管理者很会忽悠员工,让员工心甘情愿地当“替罪羊”。糟糕名声”,但“坏结局”。
2. 技术经理使用“弃卒救帅”的策略,但更糟糕的对策是“责任分工”。如果再加一级,这件事很也许就被忽略了,因为“刑不责众”,看看了,相似于丧失合同的责任也不是一个部门的事。
3. 人事部经理说,技术部经理故意推迟处理,触怒了老板。这是揣测,但后果是真的,因为这样做,就是“抵制集体和组织”。看看了,就算你想做个糟糕人,也要让上级去做。
4. 碰到这类事件时,如果领导真的想保障员工,就必须冷静攻势,急速处置,如免职、罚款等。这样,他就取得了主动权,让包含老板在内的其他人不去介入。如果员工犯了错误,碰到这样的待遇,一定要正直态度,虚心接受,否则后果会更轻微。
总之,现如今,愿为直属专责的领导者已经不余见了。如果你荣幸碰到这样的领导,那就糟糕糟糕珍惜,不要让他们的心凉了。。如果你荣幸沦为领导者,也请关怀你的直属,特别是对一些工作严肃偶尔疏忽的员工,不要动不动就发动董建华。当然,也不能违背原则,一味地保障自己的缺点。
如此奇葩的房户你遇到过么[捂脸]
承诺聊天记录绝对没有删减!
事情经过:3月份通过中介将1室房子租给她,合同签一年,押一付三,最主要的是中途退租不退押金!
上次联系她因为该交房租了,说没钱没上班,我说那你一个月一交吧!她竟然说从用押金抵房租,没同意给我了!(中途换电话聊天记录没了)
这次主动联系她是电费欠了,电业局打电话给我,7.25日微信通知她,回复我了又撤回了,没看见她说的啥!
之后问我房子啥时到期,她想搬家问我我告诉她了,周二(8.2日)和她说完她没回复也没说哪天搬!
昨天也就是6号,告诉我搬了,问我钥匙放哪,不方便接微信语音,让她打我电话没打我给她回的电话!
今天去看房子,窗户没关昨晚长春下大雨,电热炕上很多水,问她咋不关窗户,她竟说从来也不关也没进过雨,(西户,长春下大雨有不关窗户的么,她的意思就是我讹她,有视频)
这不是最主要的,她竟然把我原来的锅碗瓢盆、电子秤、穿衣镜(上个租户留下的)维修工具都拿走了[捂脸]
奇葩的是还不承认,说我说给她了[捂脸],后来又说有味扔了!问她还不承认,态度还不好,最后还要我给她押金!
当我说按合同办时又承认了,又要给我送回来[捂脸]
大家说说我这押金该给她么[捂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