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每个月给他3000元,法院起诉离婚,这样的人家还有脸找媒体,以后也没人理这一家人,男的打一辈子光棍吧
罗翔上课时向学生提了一个问题:如果你捡到别人的身份证,向别人要3000块报酬,合理吗?答案是合理,如果在饭馆吃到一个苍蝇,索赔3000万,合理吗?答案也是合理。
罗翔这么一说,台下的学生脸上充满了疑惑,这难道不属于欺诈吗?

罗翔老师给大家讲了一个真实的案例,希望大家能理解这个案例背后的道理。
2006年,北京青年郭某已经是大家羡慕的对象,年薪百万,有房有车。更重要的是,他还迎来了自己的宝贝女儿。
跟所有的家长一样,郭某也想给自己女儿最好的,从吃到穿到用,全想要最好的。
他在给女儿选择奶粉时,选择了在经常做广告的一个大品牌雅某利。他认为这么铺天盖地的广告,这个品牌一定信得过。没想到这个决定改变了他和女儿的人生。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爆发,作为爸爸的郭某人心急如焚,担心自己女儿的健康。他把自己女儿喝剩的奶粉拿去了专业机构做检测。
检测结果大失所望,女儿喝的奶粉超标两百多倍。他带着女儿前往医院治疗,女儿不到两岁,有严重的肺炎,严重的肾结石。
这让郭某心如刀绞,这无异于在他心上插了100把刀。哪一个父母看着不心疼呢?
他把这个奶粉品牌告上法庭,索赔两百万。两百万多吗?那影响着一个孩子一生的健康,还有全家人的幸福。
郭某人原来年薪100万,两百万也不过是他两年的酬劳而已。多户哉,不多也?
然而,奶粉品牌却说你这是在敲诈我们,反手将郭某告上法庭。最终郭某败诉,失去了四年的人身自由。
这代表着什么呢?他最起码损失了500万,其实不光如此,他5年后出来之后,早已经是妻离子散。
他最爱的女儿早已就不认识这爸爸,妻子也早已提出了离婚。这个家完了,散了。他也只能靠着低保度日。
那个奶粉品牌依然活得春风得意,风生水起,甚至还污蔑郭某人想要损害公司言论。
郭某在一直提起诉讼,但一直失败告终。他出来之后继续提起诉讼,至少要为自己讨一个清白。
2017年四月,有关部门对这起案件重新进行了审理,最终判郭某人无罪。不能认定郭某构成敲诈勒索罪。
郭某再次向奶粉公司提出赔偿,并且这次提出的是3000万美元。3000万多吗?
8年后迟到的公正不算晚吗?妻离子散对很多人都只是四个字,所以他们也丝毫不在乎,所以我也举得3000万根本不多。
大家都期待郭某人能够得到公正的判决,拿到相应的赔偿。他没有错,他只想为自己讨回公道,为女儿讨回公道。
从2018年开始实施的规定:“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申诉权利应当依法保护,对其正当申诉不能不加分析地认为是不认罪悔罪”
罗翔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他上课特别有趣,那不是一板一眼的教条主义,而是把整个法律课讲的生动有趣,让学生一笑的同时掌握枯燥的法律条款。
他的课程不光法考的学生喜欢,广大网友也很是喜欢。他的课程被传到网上后,很快吸引了上百万的粉丝。
网友更愿意叫他“法律界的郭德纲”,因为他的普法经常会出现一些神转折,令人叹为观止。
广大网友都爱跟着他学习简单的法律知识,毕竟大家都是在社会中生存,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或者纠纷,学一点法律知识有益无害。
顶级法学教授罗老师在网上爆火后,央视都点名夸奖,评他为“年度法治人物”。在他的理想是,成为法治之光。
法治之光,简单来说就是法律要显示人性的光芒。法律不是枯燥的条款,不是没有感情的机器,而是要有人性的光芒。
在网络上走红后,罗翔老师始终没有停下自己普法的道路,罗翔还出版了自己的作品《法治的细节》。
《法治的细节》面向大众读者,从热点案件解读、法学理念科普、经典名著讲解等6大板块,普及法律常识与法治观念。内容包括辛普森案、电车难题等法律基本常识,热点的案件,多维度培育法律思维,助力法治社会的构建,点亮每个人心中的法治之光
这本书以一个法律人的视角,去审视热点案例,看读书心得,包括他的成长经历。对于普通人知晓法律、理解法律有着非常大的帮助。
书中对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热点法律问题的看法,对正义的看法,也探讨了性刑法等内容。既有案例,又有客观理性的分析;既能学习法律知识,又能学习罗翔老师的法律观。
一边举具体的案例教人体悟法治的观念,一边用抽象的哲理引人思考法治的要义。感性而不失高度,理性而不失温度。
罗翔曾说,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个'张三",这也是为什么罗翔要写这本书我们身边没有一个人是完美的,读完后,能够让我们真正的自省,反省自己的行为,让自己未来的道路可以更加的宽阔,包容别人的错误,让自己能够活得更加舒畅。
法律不是高高在上的,法律是要解决社会问题的,所以它一定要感知社会的脉搏,体察民众的声音,拨动民众心中公平和正义的琴弦。
这本《法治的细节》推荐给大家,这本书是罗翔耗费心血的作品。也是罗翔老师送给我们普通人的礼物,即使这本书没办法给我们带来深远的影响,也足以给我们带来片刻的感动。
喜欢这本书的朋友,可以点击下方链接看一看。
罗翔套装6册 法治的细节 +圆圈正义+刑法学讲义+刑法罗盘+刑罚的
三年前给大学同宿舍的哥们借了两万,说是他爸突发疾病,正在抢救,我毫不犹豫就转过去了。当时说是出院报账了就还,一晃三年了,打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唉!有一次好不容易打通电话,人家说我现在没钱还,接你电话我怎么说!千万别借根本要不回来,我借给一个亲戚三万,四年还了三千,我等着用钱就是不给,起诉法院了也不给,我申请拘留,法院这几年也不拘留因为疫情,案件一直就这样放着!你说借钱还惹一肚子气!自己借钱也没利息,怎么就不还呢?真心诚意奉劝各位,不要给任何人借钱,5000块钱拖6年!前几天还了,没过几天就说家里有急事要借10万最少得张罗给他5万,我媳妇说啥没借,前几天碰到他爹,说他耍钱输一百多万,这还钱还成套路了!真是媳妇厉害!要不损失大了!我给一朋友200借了几次总计1000,另外还有先不提,仅仅200拖到今天一年半还没有还。十几年前曾经给一老同学借给他十几万,到今天还没有要来,没办法去年打官司起诉才还了一部分,剩下的8万多死活不还。这就是当今社会的人性。在钱面前还能相信谁呢?借钱的大部分是不会想着还钱的。你只要有借出去的钱就可以不要了的准备,那可以借出去。如果觉得这个钱借出去,我还得要回来,记住了,一定不借。不是不借,是不想给别人。谨记这一点。我是深有体会,宁可不借,也比借了钱也没了,朋友也没了好太多。朋友可以没有,因为不需要那样的垃圾。钱不可以。因为自己辛苦赚来的,不允许。反正一定记得千万别把钱借出去,借出去真就没朋友了,更要不回来啊!大家觉得呢?
房东纪事(三)
其实我是不愿打官司的,很耗精力。要写起诉书,要出庭等等,这些事情很费时间,但这个租户是欺人太甚,欠钱、损坏物品、没有租房户基本的道德,并且违反协议。
花了一天去网上找起诉书。
东拼西凑一篇起诉书就成了。
起 诉 书
原告::略
被告:略
(因涉及隐私略去若干字)
诉讼请求
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2022年6、7月租金 3000元,租金违约金:1207.5元
1、物业费、电费: 4000 电器、物品损坏赔偿费:3500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理由
2020年9月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同。租期为一年(2020年9月15日起至2022年9月1日止),年租金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元。地址为:平州市南路101号2栋1单元202号房,被告最后一次交付租金是2022年5月1日。被告不履行合同双方的约定,共计欠交物业费水电费等4000元,经原告多次催缴后并未缴纳相关费用.被告7月1日把钥匙交给原告退租,但经双方在场检查发现部分物品损坏,被告当时口头答应赔偿物品损失,但原告全部维修好被损坏的物品后,被告没有赔偿物品损失,物品损失费用折价共计3500元。原告欠2022年6、7月房租3000元。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并严重侵犯原告的合法权 益。原告现依据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第四条第六款、第七款,第六条第一款,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百二十 七条之规定,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平州市人民法院
原告:略
2022年8月28日
附:1、双方合同书一份。
2、物业、水电费用
3、物品损坏费用
4、租金违约费用
还是你的问题,这样的人也能交?九十年代我有一个同学借3000元,最后一要也是这么说的,我直接让律师朋友起诉了,最后连利息都给了,断交后我还是我。哈哈
22岁女儿网贷,该不该帮忙还上?
22岁女儿网贷3000元,要还4573元。没有还上,贷款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眼看王小姐就要强制执行。执法人员考虑到小姑娘年纪尚小,这么小就被强制执行,个人信征出现了问题,会失去很多机会。以后买房置业都成问题,甚至连火车票,飞机票都买不了。
于是执法人员上门告知王小姐的母亲。希望王小姐的母亲可以帮王小姐还上贷款和利息。因为王小姐借的钱不多,也就借了3000元,加上利息,全部一共还4573元。
王小姐母亲非常抗拒,不愿意还钱,并认为这还钱的责任是女儿的事情,再说,王小姐的母亲说自己也没有办法,没钱偿还。也不愿意提供王小姐的下落。并且表示和女儿关系非常冷淡,如果不是警察找上门,王女士的母亲都不知道女儿发生这样的事情。
执法人员一直站在王女士女儿年龄还小,不应该因为这几千元而让个人信征出问题,被贴上老懒的标签。所以一直耐心劝说王小姐的家人。不过最终劝说无果。
22岁已经成年了。成年人要懂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我觉得这个事情,王小姐的母亲没有错,女儿已经成年了,母亲没有义务和责任为女儿还贷款。为人父母确实挺难的,有时候真的不是这一点钱的问题,而是后续很多的问题,父母会担心她会不知轻重,越贷越多。近年来网贷和网赌害了不少人特别是半大不小的成年人。
再说,她也联系不上女儿。不能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这是理智的行为。还希望王小姐能主动联系的母亲联系上,想办法还了这4573元。并且告知这其中的坏处,珍惜自己的征信。
我们村里就有因为网赌,输掉了十几万,最后还是做农民的父母帮忙还上了。把家里所有的积蓄都赔上了,甚至还要负债。幸好孩子懂事,从此没有再碰网赌了。但五六十岁的父母仍旧每日为还债而奔波。
你们说,已经成年的孩子,自己网贷还不上,父母应该怎么做呢?
前几日我在《今日头条》发了一个【微头条《今天上午突然接到法院执行庭打来的电话…………》】在网上引起热议,众说纷纭,有人说:起诉一个3000元都还不上的人,可见人性之毒;有人说:三千也上法院,浪费资源;有人说:双方格局太浅……[捂脸]3000元起诉,也算你厉害了,生活中肯定是一点小亏都不吃的人。[捂脸][捂脸][捂脸]。还有人说:我身边就有一个人身上被人起诉了几次了,还是公司管理人员正天开车逍遥自在,吃香的喝辣的欠钱不还。还有人说:一定要上法院,不能让坏人可乘之机,严罚,重罚珠连九族。我真不知道,现在的这个社会怎么了,借钱3000元,十年了,打电话推三阻四,发信息,不回,找,不知搬到哪里,自己辛辛苦苦挣的钱,借给别人去应急,反而成了“一借不还”,没有办法,只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也知道,告人一状,十年的冤仇……
闲话不说,今天我给大家讲一个故事,一家有三兄弟,大哥总是帮助二弟。在他眼中,二弟的条件不怎么好,多帮助一下也说得过去。可是,二弟从来不感恩大哥,总是把大哥当成“提款机”。
有一次,三弟求二弟借钱,二弟也答应把钱借给他。可是,三弟借了钱之后,却没有了动静,根本没有想过还钱。这让二弟特别生气,认为三弟就是一个白眼狼。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呢?两个字,双标。
坑大哥的时候,为什么二弟就不谈善良呢?别人坑他的时候,为什么他就希望别人善良呢?这,就是人性最为双标且卑劣的地方。
做人,不能太老实,而是需要“半君子,半小人”。与君子交往,自然要以君子之态。而与小人交流,自然就得转变态度。
朋友请记牢:千万别借钱,借出去是好人,收回来变仇人!
虚假陈述、隐瞒真相等行为违背诚信诉讼原则,妨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干扰司法审判,是一种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
以下是江苏沭阳县人民法院发布的一起民事借贷纠纷案件,因虚假陈述被制裁的案例
案例13:张某虚假陈述被罚款3000元
2019年4月30日,沭阳县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1322司惩23号罚款决定书,决定对张某虚假陈述的行为罚款3000元。现将案情通报如下:
一、被处罚人情况
被处罚人:张某,男,1981年12月8日出生,汉族,沭阳县人。
二、基本案情
原告张某诉被告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张某诉称,被告杨某因做生意缺钱周转,从原告处借款50000元,并向其出具借条一份。
庭审过程中,被告杨某提供原、被告之间的通话录音后,原告方承认实际交付被告款项为40500元。
三、处理结果
原告张某在诉讼过程中故意作虚假陈述,其行为明显违背民事诉讼应遵循的诚实信用这一重要原则,妨害正常的司法秩序,应依法予以制裁。考虑到张某认错态度较好,本院酌情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决定对张某罚款3000元。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法制裁虚假陈述等不诚信诉讼行为,对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债务人仍欠我十五万未还,上次谈让他每月还三千,慢慢还,签了字,但仍旧不能屡行,又给我说找人办贷款,从七月五日到现在每次都说下周办好,可到如今仍在梦中,明知不靠谱,也无奈,起诉吧,他己为失信人,有二个案件都己终本,但自己血汗钱回不来,心难安
吕宝剑欠工人工资6人欠款10.5000元,能不能起诉到法院!
欠三千块钱法院立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