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朋友说想抵押自己的厂房,问我有没有好的产品推荐的。我问他,你这个抵押物有没有房产证,朋友说一直没有办,主要是因为厂房办证税费太高。我建议朋友换个抵押物,最好用商品房来做抵押物。朋友说,我商品房留着还要住,这个厂房我后面可能用不着,也不好出手。我当时就回了一句,今年你见过几个厂房可以批款的,何况还没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厂房是做不了抵押物的,我们国家的银行做贷款,主要看的是抵押物条件和征信条件。抵押物如果不好买卖,银行也不想砸在手里。#武汉##厂房抵押#

烂尾楼不复工,业主抱团断供……不是其他烂尾楼业主效仿问题,而是到了必须解决的问题,开发商跑路,业主拿不到房子换必须还贷款……我连房子都没有凭什么还贷款!!再说抵押物也是房子……银行最多就是收回烂尾房子……这说到底是我们的房地产预售制度造成今天的被动!开发商空手套白狼……不负责……有的套现跑路……把业主和银行绑架在一起了……这个制度根本上就有问题……是到了必须解决的时候了……
征信只是忠实地记录你的还款情况和违约记录,不可能删改,至于受不受影响要看他们以后贷款有没有抵押物
楼市解毒银行回复业主征信有没有影响,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解毒:其实问题很简单业主是真不敢,也不想核心问题就是全面复工,而不是复工,复工跟全面复工区别很大 #西安头条#
昨晚来一友人一见面就大发牢骚,说这社会怎么这么冷漠,有困难也没人帮一把了。
事情是这样,友人儿子大学毕业二、三年了,工作换了好几个钱没挣到多少,最近找了个项目,决定自己干当老板,缺资金四、五十万,友人这几天走了一圈没借到钱,银行贷款要抵押物,他拿不出符合银行要求的抵押物。找亲戚朋友一个个都婉拒了,这才想起了我,说你无论如何得帮我一把,只要一年,半年也行到时肯定还你,我们一家这辈子都会记得你的好。我也婉拒了。
现在社会信用环境太差老赖太多了,钱借出去就不是自己的了,还会带来无穷的烦恼,社会冷漠,亲朋无情源头都是老赖缘故,是老赖把你的路堵死了。不整治社会信用环境,重建诚信社会,今后直正创业的人融资的路会很难很难。
最近房子确实便宜了一些,打算换套大户型的改善一下生活,但这几天有几个问题始终在困扰着我,搞得有点头疼,希望天天朋友们的建议。
因为我只想买二手毛坯房,最近那么多的断供,如果买中的是别人断供的,成交后,银行会不会以原来的房贷没还清为由,主张我与原房主的买卖无效?另外一个纠结就是现在首套房利率普遍下降,会不会等我买了后,不久的将来利率又会大幅度提高呢?再一个就是万一房价继续大跌,一两年的时间后只剩下现值的一半,那我是不是也可以断供,任由银行自行把我的新购房作为抵押物拍卖价值为限抵销房贷,然后双方权利义务两清?
20221224案例分析
破产法系列
担保权在破产重整期间还能行使吗?
公号:法中有法
xwk13906323515
案例:
甲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乙公司作为债权人,要求以甲公司提供的抵押物新能源汽车优先受偿,管理人以《破产法》规定“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为由,没有同意。
乙公司无奈,以新能源汽车的电池技术尚不完善,随着时间的延长,电池一旦出现更换的情况,那么,该批新能源汽车的价格将被大打折扣为由,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乙公司的担保权在破产重整期间可以优先行使吗?
分析:
担保权在破产重整期间是暂停行使的,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情况的可以请求恢复行使。
我国《破产法》在重整制度的安排上,既要考虑尊重担保债权人的权益,也要考虑有利于实现重整的目标。如果允许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不受限制地行使其权利,可能不利于实现重整的目标,尤其是在对债务人经营所必需的机器设备、设施等设定担保的情况下。
因此,为了企业的复兴和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我国《破产法》第75条规定,在重整期间,暂停行使担保权。
同时,为了给担保权必要的保护,又规定了暂停行使担保权的除外情况,即在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的权利时,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在重整期间,担保权暂停行使的另一个除外情况是,考虑到为保证破产重整企业能继续经营,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就需要向他人借款。
然而,重整企业处于濒临破产的状态,其偿债能力已经完全丧失,难以获得借款。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破产法将债务人为继续经营而负担的债务,称之为“共益债务”,同时赋予“共益债务”有优先清偿的权利并可以要求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该债权设定担保。
在本案中,如果法院查明新能源汽车确实存在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情况的,就应当同意恢复行使担保权。
法条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五条 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换个角度看问题,看看有没有道理。
有个人借了你的钱,说是去找开发商买房子,借款本金利息分期还,怕你不肯借,就说用在建的房子作担保抵押物。结果呢,开发商出了问题,房子成为烂尾楼。你去找借你钱的人催账,那人说自己没有拿到房产证,购房目的没有实现,也就不用还你钱了。
你会同意吗?肯定不会。
但是,法官可能会同意。
因为这钱跟法官没关系!
业主“一作再作”,导致自己持有的价值超1亿的豪宅,6400万变卖也没人要。也许,这是原业主“梦寐以求”的事。
北京某位民营企业家当初为做生意,以北京价值超1亿的豪宅作为抵押物,贷款大概6400万(最后变成了1亿)。
没想到几年后,原业主无力偿还贷款,导致房源被债权方申请强行拍卖。当时,评估机构评估该房产价格超1亿元,但因原业主与债权房协商还款达成一致,最终撤销了拍卖。
只是,债权方在约定期限内,未收到欠款,再次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拍卖程序。而在这次拍卖程序中,因为之前的评估报告已超1年,为准确估值房屋价值以保护被执行人权利,要求进入房内查探,但夫妻双方以自己是当地民营企业家拒绝配合。
无奈之下,法院带着法警等20号执行人员浩浩汤汤进入屋内,并张贴公告要求原业主2020年9月1日前搬离房源,但11月份原业主也未搬离,最后法院不得不强制腾退,并当即将门锁换了。
不知道是原业主的拒不配合导致房源一直无人参拍,还是因为另有隐情。总之,该小区近年来挂于网上拍卖的其他房源,均有被火热争抢,但这套房一拍8018万无人报名,后二拍时以6417万起拍,相当于打6折,仍无人报名,最后流拍,也没有等来它的归属人。
面对房源降价被拍,原业主本应感到痛心,但最终没有人接盘,似乎又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这意味着这套房还有机会成为自己的。
当然,从这个案例中,我们也可以明显感受到法院强制执行的结果性。之前一直有人担心购买法拍房无法过户,其实,只要通过正规渠道获得法拍房,在过户、交房等上面遇到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帮助(法院写明不负责腾房除外)。
你们知道这是哪位民营企业家的遭遇吗?为什么别的同户型备受欢迎,甚至出价高达300次,而这套房始终无人问津?
我是法拍房专业辅拍机构拍小二,每天分享法拍资讯,我们明天见。#房奴# #房产# #企业#
#花20多万买的车位竟是抵押物#【法律人士: 涉嫌诈骗,建议先报警】对于如何解决,基于开发商的现状,销售负责人只能给出自己的建议:要么耐心等,换一个没有抵押的车位;要么退款,但现在公司资金链有问题,要走法律程序。那么,开发商这种将抵押车位拿出来销售,全款收费却无法解押的情况是否违反相关规定?记者也将该情况反映给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而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以个案为由,暂未接受记者采访,并建议戴女士通过信访渠道反映诉求。同时针对开发商的做法,记者也咨询了法律人士:建议业主向警方报警,认为这个开发商构成诈骗,可以以该车位已经被查封已经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车位款项已经承担违约责任。记者也将律师的建议,反馈给了戴女士一家。戴女士表示目前考虑再给开发商一段时间处理,如果还没有进展,将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解决。视频:第一帮帮团的视频
#寺库被强制执行1742万元#
换个好理解的说法,注意以下是假设:1)寺库没钱了,因为它是轻资产公司(线上零售),公司名下没房没地没有抵押物,不符合银行放贷条件。2)好在寺库是美国上市公司股票还值些钱,所以,寺库老板用自己的股票担保,银行借钱给寺库。3)寺库经营亏损贷款到期还不上,银行要求冻结寺库老板抵押(质押)的股票。
当然,也可能是其它假设,总之,寺库股票是质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