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地方全市范围内取消常规全员核酸检测点的传闻。
我来就事论事的根据20条具体内容,谈点我的个人看法。
这次的“20条”里的第6条,原文是说,“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

这句话的前提是“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才“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
而并不是说所有地区,都“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这显然是不包括已经发生疫情的地区,特别是疫情已经十分严重的地区。
而某地方昨天还新增589个感染者,在这种情况下,取消“取消常规全员核酸检测点”,我认为是违背和曲解了20条的原意。
20条的第6条,原文还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只在感染来源和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时间较长等疫情底数不清时开展。”
这里是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而不是说任何情况都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已经说得很清楚,(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是“只在感染来源和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时间较长等疫情底数不清时开展”。
而某地在昨日新增589个感染者的情况,显然是处于“感染来源和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时间较长”的状态。
我觉得这种状况不应该“全市范围内取消常规全员核酸检测点”。
其他有些地方,也有做得比较好的。
比如说,有地方在12日也调整了核酸检测安排,是按照区域去做精准划分。
已经实现社会面清零的行政区,停止了全员核酸检测。
而尚未实现社会面清零的行政区,12 日至 15 日仍维持开展每日区域核酸检测。
我认为,这才符合这次20条优化的“精准科学防疫”的精神。
如果不区分具体区域,在全市仍然有大量新增感染的情况下,就直接取消区域的全员核酸检测,我认为也是另外一种形式的“简单化、一刀切”。